孝在儒家乃至中国文化中,是一原发性的核心观念和首要德目,“善事父母”是孝的基本含义。在古代,孝不仅被看作是一种家庭道德,而且被泛化为个体、政治、社会道德,有立身、事君、处世等宽泛的衍伸意义。本文着力从其衍伸义分析孝的当代价值,剥离其服务于当时社会政治的封建糟粕,吸取其一般意义的积极的价值。
孝的培养与实践是提高当代人道德素质的起点。
在古代,孝被看作是德之本、教之所由生,这是有其道理的。孝确实是一切道德的根本与起点。一切道德和善都源于对他人的关切和爱戴。子女生下来后,最先接触的人际关系是父母,最先从父母那里感受到人间的爱,这种爱必然培养并生发出子女对父母以及通过他们对人类的爱。爱与奉献是道德的本质。一个自私自利的人是没有多少人性和道德可言的。孝的本质是一种爱与敬的情感与行为,因此,它是一切道德之本源,不仅如此,它还是人们实践道德的起点。父母是自己的生命之所出、是养育自己的人,因此,施爱施敬从亲始,具有天然的合理性。《孝经》指出:“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,谓之悖德: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,谓之悖礼”。这话是符合道德逻辑的。谁相信一个不具备“亲亲”德性的人会真心实意地热爱他人?一个人连生他养他的父母都不肯亲爱,能真心实意地热爱他人?一个人连生他养他的父母都不肯亲爱,会真心实意地报效国家?因此,孔子坚决主张:“弟子入则孝,出则悌,谨而信,泛爱众,而亲人,行有余力,则以学文。孝不仅是德之本,也是一切教化之本与起点。由“亲亲”启蒙,是人情陶冶、道德升华最基本的手段,也是最有效的途径。那种把“亲亲”教育视为爱民爱国教育的基础,提出作为少儿道德启蒙教育和成人道德终身教育的必修课,是合乎道德教育规律的。
提高全体国民的道德素质,这是当代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。在此过程中,寻找道德教育的切入点或出发点是重要的。虽然家庭道德,孝道已不能占据像古代那样高的地位了,但每个社会成员仍要在家庭中生活,仍具有为人子女的身份和角色,因此,孝为德之本,教之本,从而也是个人立身行世的根本。在当代社会,我们似乎更加注重人们的社会角色和社会道德,而不甚重视其家庭私德,这当然有其一定的合理性,但中国古代视孝为一切道德之基本,是一种更为深刻的思想,以此为鉴,在对公民特别是少年儿童进行道德教育时,注意培养他们的孝道,以使他们从小具有爱心,形成社会责任感,这对培养“四有”新人显然是更为基础的工作。
孝是形成现代和谐人际关系的价值渊源,是形成和睦社会风尚、保持社会稳定的精神措施之一。
在中国传统文化中,一切人际关系均是以血缘宗法为基础得以展开的,孝成为古代社会一切人际关系得以建立的精神价值基础。从客观的人际关系来看,中国文化认为父子关系是最重要的,通过父子关系直接体现了子孙与祖宗的关系。兄弟关系还是因为双方均是父母所生,夫妻关系也是为了延续宗族的后代而得以建立的,家族、宗族、亲戚等关系均是基于血缘关系而发生的。师生关系是精神关系,老师是精神生命之所在,因而对待师也要像对待父一样。朋友关系也是以道交之。君臣政治关系更是与父子关系有类似的精神机制,因而才有君父和臣子之称。乡里邻里等关系也是因为我们同生同长于一个地方。总之,在古人看来,一切人际关系均是基于父子关系而发生的,从精神机制上看,儒家文化就讲求一个“推”字,要推及于人,要行忠恕之道,如果将对父母之爱敬,对兄长之尊重(即孝悌)精神推及于人,那一定会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”,从而处理好一切人际关系。如此不仅会和睦九族,以亲乡里,而且会以君为父而忠君,以民为本而爱民,由追孝祖宗而爱祖国,以师为父而尊师,以长老为父兄而敬老尊长,或因业务职务而顺上,或因同事同学而友长,等等。
虽然在中国古代,父子关系也存在着不平等的片面性,但纯粹从子德义务的角度倡导人们自身首先要有爱心与责任感,并认为这是处理一切人际关系的价值基础,这是有合理性的。如果每个人都能像爱自己父母那样爱别人、爱人民、爱国家,多尽爱的责任,多做“爱的奉献”,那么就一定会促进社会精神文化水平的提高,这样,必定会使社会风尚敦睦纯厚,如曾子所说:“慎终、追远、民德归厚矣”(《论语·学而》)。另一方面,也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和安宁。“有子曰:其为人也孝悌,而好犯上者,鲜矣: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,未之有也。君子务本,本立而道生,孝悌也者,其为仁之本与”(《论语·学而》)。有爱心和责任感,在家孝父,已养成对权威的服从习惯而少有暴戾之气,多有和顺之德,故不会犯上作乱,这显然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安宁。